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無臉的人生,殘敗的夢想:想我監所的姊妹們

本文刊登於《司法改革》第97期(2013年8月31日),頁49-52
陳惠敏/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台大社會系專案助理教授

2009年7月,一個酷熱的暑日,女監因擴建改裝,臨時通知暫停了寫作班,預告後會有期。突然的中止,有些錯愕,我曾經在心底對自己說,即使在寫作完博士論文以後,我都會持續著早已分不清是田野或是生活一部分的往來——習於進出其中,新友與舊識。初入監所的一些膽怯早已褪去,倒是必須機敏地應付著因著治理代理人更替或政策丕變等因素,所造成的機制及其執行者的各種鬆緊不一的新舉措,反而是比較耗神的部分。當然也有,一而再再而三地進出之間的無奈,那些輾轉與反覆,即使旁觀,依然難忍。在監所時信誓旦旦將重新起造人生,短暫在監所外的會面,接著失聯,再回監所時捎來信息聯繫。

2003年1月起,我以進行博士論文田野名義進入女監,當我第一次走入時,如同在2000年首度進行碩士論文田野而進到精神療養院時一樣,非常意識到不可讓別人誤認我是「機構內人物」(莫名其妙地深怕自己走不出來),哪些東西會標示出我的「差別」,避免「誤認」?是掛在身上的識別證件、是刻意整飾的學術人氣質?這些可能都比不上,當第一次進入完成「工作」後,可以揮手說「下次見」無人阻擋、直接走出那一道又一道鐵門時,我意會到:可以自顧自地走出來,正是標誌出機構內/外身分最重要的區別;而我也同時意識到,這樣的身分差距不見得只是法律或醫學體制所界定的,可能還包含到各自所占有的社會位置及社會身分,這同時是性/別、階級、族群和無害/有害的界定差異。

這些差異所框限的距離,並不是僵化凝固的,隨著彼此之間的交往互動,日益可近也時常在縮小中。比如,那些所共通的,對於寂寞、失落、歡愉、哀傷和憤恨的情緒;又比如,期待受到支持與理解的渴望,相去不遠。落地在家父長制的社會氛圍中長大,共同抗禦無所不在的威權和到處皆是的人生指導員,不同的手路卻導致了不同的下場。相較之下,更相信權威與老大哥會拯救不幸人生前半段的她們,反倒一路跌入了被矯正者的命運生涯,有差別的,她們的夢,不敢做大。「矯正」過的夢,小小的、滿是表面與內裡的懺悔,限縮自己的可能

※ 選擇,不是天生的

現在的我終於搞懂了一件事,真實最珍貴的是「選擇」。能夠選擇是多麼令人歡愉的事,可以依自己之意思選擇想要這個、不要那個。選擇與自由是不一樣的。自由只是一種形式,一種口號,一種遙不可及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虛幻。妳可以馬上決定是要一刀結束生命,或繼續莫名其妙的活下去,這是自由嗎?看出來了吧,這是選擇。如果能夠給我再一次的選擇,如果願意給我如此奢侈的機會……。我會選擇,全部空白。不是重新來過,不是悔改重生,也不是一切歸零。我寧願,我希望,我渴求……。但願我沒有活過,根本沒有活過。我根本沒有來過這世界上過。向對的事情說yes,對錯的事說no即謂自由。向對的事做得漂亮,對錯的事拋之老遠,可謂選擇。選擇我所要的,將之經營的美妙,是苛刻的選擇。選擇,是多麼的遙遠又吸引我啊!(呈葳)

「自由」是握在女神手上的那把火炬,是國族與國族之間獻祭輸誠的火炬,是忽視國內/際人民的誇耀;「選擇」,是真實的自我檢禁。在監所者,清晰地理解到自己的局限所在,也明白,所謂的「自由」,可能是天邊的那道流星,若非在放風的時刻滑開眼界,將一無所悉。至於「選擇」,是惦惦斤兩之後受限的抉擇,自己對於自己的設限,自己預先評估社會條框的設限:我不能、我不配、我不可以。選擇,從來不是天生的。

呈葳是我初入女監時最早認識的同學之一,父親是外省老兵、母親是阿美族人,第一次見面,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她臉上掛著的兩道彎彎的眉毛,很顯然是畫上的,綠綠的弧度顯得造作,我猜想,洗把臉以後,應該是無眉的一張臉吧。我會注意到藥癮/吸毒(drug-addicted)者的「事態嚴重」,也是從呈葳開始的。

※ 藥癮/吸毒,是不「好」的

無須直接進入監所,光從可被度量的統計數字開始,就很難忽視藥癮/吸毒(drug-addicted)者的存在。直接進入監所,眼前所見的同學們,絕大多數都來自於毒品懲戒。真正令我震撼的第一回,就是呈葳的自我敘事。大概是在前幾回的討論裡,我詢問大家是為何進入監所,這位年紀輕輕的大眼女子,閃著靈活的眼睛張望著我說,是毒品。這聽來已很耳熱不怎陌生,我接著問,那麼刑期有多久呢?呈葳回我:19年!對於這樣的刑度,已夠讓我訝異不已。但接著問到一位因買凶殺人而入獄的同學,她說,她被判9年的徒刑,在假釋後將與買凶意圖殺害未遂的情敵,她的那位丈夫情人(他是校長,她是主任),一同在山上早已購好的田園,歸隱山林。霎時這毀壞了我對於所謂刑罰的認知!

當有個人與毒品相干而產生的刑責遠比她處心積慮、縝密擘劃、謀殺了另一人的罪責來得重許多,甚而在之後假釋量度上也較為不利時,我們真的需要費心仔細地去思索這是怎麼一回事。當殺一個或數個人時,執法者會細心地尋求殺人動機或原因,而我們總能(也必須)找出情有可憫的情節時(無差別殺人或無動機殺人在台灣並未被「證成」過),用藥/吸毒者往往只被認為是自作孽,甚而是為了龐大的利益而自甘墮落。然而,利益何在?

與毒品相干的利益(interests,好處)並不以牟利為唯一,而往往與下一次的藥/毒品來源密切相干,和用藥/吸毒分不開。常有種乍看精銳的說詞指出,真正的上游大盤藥頭是不吸毒的,只有下游的毒蟲才會愚笨到去染上毒癮。似乎,聰穎者懂得精準計算人生利害得失,而失算者,只能淪落為上癮者。而癮呢?是就是「dui kui』」(台語發音,追氣),而難以言傳形容,只能體會,不只是嗅覺的味道,而是動員全身的一種滋味。這滋味何以遠比訴求積累的真實人生值得追?

6年來的女子監獄田野經驗,在我所接觸的上百位田野對象當中,五分之四總是縈繞著毒品而記憶。當我們聊及有關她們個人的遊樂、生活經歷、家人友伴等社交關係時,多數都以毒品作為回憶的起點與核心,成為個人生命歷程裡很重要的記憶要素,以及記憶行進的方式。無論是「勒戒或戒治完畢」、「假釋」(仍具容疑犯身分)或「服刑期滿」(前科)者,一旦展開吸毒者生涯,就幾乎不可能隨著矯正的期滿而告終。對待「成癮者」,就是在進行「偏差治理」。尤其,涉及感官的開放與檢禁,更直接與體驗的生命政治有關。

在台灣,因施用或販賣毒品被送入教養機構已經成為最稀鬆平常的罪名。從少女時代的感化院、到後來的勒戒所、女子監獄、一直到假釋時的觀護人制度,均是最直接遭遇的教養機構。在這裡,我捨棄社會學慣常使用的「再社會化機構」(resocialization)或官方的「矯正機構」(correction)字眼,而以「教養機構」取而代之,欲強調的正是這類矯正機構或再社會化機構從機構設置目的、進行活動及事務工作本身,固然是處處以「矯正」(再社會化)為最優先考量及宣稱,然而教養機構的特徵正在於,撇開這些宣稱與考量,藉由代理人及機構內的空間、時間、各式檢禁等,所有機構內的互動,不斷顯現與透露的正是「教養」(education or cultivation)——成為「合情合理」(legitimacy,首要就是合乎法規)的人。

縱使某次入獄的理由非關毒品,但絕大多數的受刑人均有吸毒的經驗。來自於媒體、機構和各項道德統計資料,不停重複閃爍的訊息營造出集體的憂慮,台灣已淪為罪惡的毒品之島的印象少有爭議。於是,反毒戰爭成為台灣治安(police,包括警政〔毒駕、治安報到〕、公共衛生〔拉K一時,尿布一世〕、醫學〔美莎酮治療及成癮戒除〕、教育〔「重點」(誰是重點?)驗尿〕等)號召範圍最廣、捲入人數最多的一場神聖戰役,全面捲入各年齡層的生活。

社會生活中成癮(或上癮)現象比比皆是,宅性(trans[-/or] gender)、臉書成癮、網路購物、物質/物件、尼古丁、煙草、咖啡、感冒藥水、甚至是某種氣味、顏色、材質、形狀的習癖或慣好,一點也不特別。然而,何以不同的成癮卻有不同的文化/階級排除現象?甚而連使用不同的藥/毒品者,也會有排序之別?

德希達(Jacques Derrida)在〈毒品的修辭〉(The Rhetoric of Drugs)該篇訪談中,就毒品/藥物成癮(drugs-addiction)議題以一位他自稱的「非專家」身分受訪時,直接破題指出毒品/藥物(drugs)的概念是一個非科學(non-scientific)的概念,它是基於道德或政治的評價而構成:它自身承載著標準或禁制,並認可了敘述或證明的不可能——它就是一道頒令(decree)、一句行話(buzzword)。(Derrida 1995: 229)

※ 無臉的人生

對許多人來說,用藥/吸毒者的形象是一致的,無論是精神狀態或身體形象,眼神呆滯雙眼凹陷失去靈魂者,無臉者的人生。然而,這都是一張張清晰的臉孔,伴隨著一個個的生命。

道德教養機構經常指稱及教化的內容,即是指用藥/吸毒者意志薄弱,容易好奇、受引誘,然而許多用藥/吸毒者的第一次使用毒品的經驗說穿了非常實用(pragmatic)而理性(rational)。有些是因為工作所需,我所接觸到因工作而首次吸食「毒品」的例子,並不只限於服務業,更多是勞動行業(如加工出口區)及高科技行業(科學園區)等生產線需要24小時三班輪班制的工作,其中亦有必須三班輪值的醫護人員:

我第一次接觸的是安非他命,因當時在KTV當服務生上班時間是pm 8:00~AM 5:00,下了班大家就約到24H的泡沫紅茶店賭博,經常賭到中午,或上班前,常感到睡眠不足,這時有同事有用過安非他命,在他的提供毒品與建議,我有了與安非他命的接觸,吸了第一口,我即心跳加速,本來已垂下的眼皮則像保時捷的車燈那樣「登」的張的好大好亮。(小云)

用安非他命可以讓我提神,讓我像超人一樣,不停地工作賺錢。早上早餐店打工04:00~10:00、中午便當店11:00~14:30、下午檳榔攤16:00~03:00。(阿靖)
第一次使用到毒品,當時為了要賺錢,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來賺取自己在物質生活上的享受,而連上2班,16小時(在電玩店)而在朋友的鼓吹之下說可以提神,在為了滿足好奇心之下,用了第一口,而真的那種感覺、精神、體力上真的百倍十足,又有活力了,而時間一久,變成沒有安非他命不行了,沒有他我幾乎無力去上班,而漸漸也就因此而陷下去了。(慧玲)

或是為了舒緩或解除病痛,而此與疼痛門診或疼痛科的治療目標(解除疼痛)使用的物質及技術手段,差別不大:

因為我的職場一直是直銷業,算來往的人蠻複雜的,而我在22歲時出了一場車禍,腦部及脊椎、腳都受傷,腦震盪引發的後遺症經常頭痛困擾我,第一次接觸海洛因是我在一位下線家,頭痛抽煙止痛。(燕子)

重感冒的我,虛軟沒力氣,全身軟綿綿就像一塊麻糬一樣,可是我又身負著兩份工作的重擔,所以在朋友的經驗談,善意的鼓勵下我提起勇氣首次嘗試了安非他命,在短短的小玻璃球吸著一口又一口濃濃的白色煙,才一下子我的精神便回來了,且比平日更令我精神百倍,從第一次我就覺得很喜歡那個感覺,不會讓人覺得病懨懨的!生產後的我因為年紀小,可以在孩子的啼鬧下我日日失眠,於是我請舊日的同學帶我去買安眠藥,結果不識藥性的我,居然神智不清的在服藥後有自殺的行為,後來另一個朋友知曉後,便一面咒罵那帶我買藥的同學,一面介紹我海洛因。(淑美)

還有許多首次使用安非他命的原因是意在減肥瘦身,符合對身材曼妙的想像:

是因為自小肥胖,在服用了將近十幾年的減肥藥之後,一次偶然機會聽人家說起安非他命有減肥功效(當時只屬麻醉藥品,並無刑罰之責),所以抱著孤注一擲的想法,試試看吧!(玉佩)

工作所需,除了提神之外,也有希望能改變原有性格以適合工作的要求:

「它」為我帶來的,不全然是壞處,就譬如我的行業是「對外的業務員」,要有面對人群的膽大和厚臉皮,沒有用「它」的時候,我很難放得開,用了「它」之後,我變得口若懸河,滔滔不絕,業績是一直往上升。可是一切都被「它」產生的惰性戰敗了!所以「它」讓我很難斷絕,就如人家說的,遇上瓶頸的時候,就容易深陷其中的道理。「它」也會為我迎刃而解許多困難。(慈屏)

這些生命與敘事,並不是無臉的人生,亦不曾對自己的人生不負責任。然而,當她們與機制——開始處遇的路程,第一次的戒治、第一次服刑、第N次的戒治、服刑——交手之後,臉孔逐漸模糊,同時成了統計資料裡的母數或子數(視題目是什麼),心理社工精神醫學介入的個案,故事不再分歧,逐漸收束成同一的道德敘事。「她們」意圖重返人間/社會,卻尋不到入徑,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進進出出。而「我們」,一輩子遇不見一顆快樂丸,看見海洛因分辨不出來,見到路邊用力吸吮塑膠袋內裝強力膠的人,趕忙別過頭快速通過的「正常人」,是否曾有一次,正視過她們的臉孔,在他們的眼神裡,看見她們的渴望——希望出人頭地,希望美麗曼妙,希望工作順利,希望家人健康快樂——和我們相去不遠。她們有臉有生命,過著和我們差不多的日常生活,面對著差不多的挑戰。24小時一天,一秒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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