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

月入22K? 監所內工作所得看得到拿不到

月入22K? 監所內工作所得看得到拿不到

文 / 黃慧儀(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

全文同步刊載於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在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月入22K成為指標而民生越發艱困的年頭,看到新聞標題「有吃還有拿…監所產品夯有人月入22K」多數反應應是-為什麼有吃牢食還可賺比大學畢業生多?身為一個不太信任新聞標題的人,仔細看了新聞內容,不禁想問問記者及文中受訪的矯正署官員,監所作業基金真的可以讓收容人月入22K嗎?
初步就法律規定的情形來看,依據監獄行刑法第33條第1項規定「作業收入扣除作業支出後,提百分之五十充勞作金;勞作金總額,提百分之二十五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也就是說受刑人的勞作收入淨利盈餘中,只有50%是作業者(即受刑人的)「勞作金」,然後還要再扣除25%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因此,當外面看到監獄賺的錢,以及決算書上所列的監所工作收入中,與受刑人實際上拿到的數目是不一樣的。
以101年台北監獄為例,作業收入(54986869元)扣除各項業務成本(41489477元)後為13497392元,其中50%是勞作金即6748696元,再扣除25%的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1687174元,餘5061522元;而台北監獄101年的各類收容受刑人統計為3992名,故平均下來受刑人的「年收入所得」是1267元。
以此人數計算(此人數僅是估計承攬加工作業的部分,監獄中還有自營作業的加工,因此實際作業人數應不僅只這個人數),台北監獄收容人的年收人平均約為2395元,在年收入約僅有二仟多的平均值下,若是有某些收容人可能達到月入22K,到底是如何賺到的?還是說在對收容人一視同仁依法管理的監獄裡,工作收入所得卻如同現今社會的縮影,是貧富不均而往二極化發展嗎?還是新聞資訊內容有問題?ㄉ不過監獄中每日有不同受刑人來來去去,也不是所有受刑人均有作業,因此以年度總收容人數或許為基準計算落差可能較大;那麼再依據台北監獄網頁作業園地所示,目前加工作業工場設有13間,每間工場平均約有150人以上之作業人數,可以合理推知,平均從事承攬加工工作的收容人有約1950人。
監獄本身是一個封閉、不透明的環境,大多社會良善民眾們,也只能透過偶爾的新聞看到片斷的形象,如果只是被動的接受新聞與洗腦加強刻板印象,監獄的真相只是更不透明、受刑人的處境也益形不受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