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適當的閱讀所發揮的功能不僅是讓閱讀者理解外在對象與知悉其意義 (例如,知悉自然世界的生成等等) ,閱讀更可能為「閱讀者帶來對於自身存在的意義與價值有許多啓發」,在閱讀過程中自己成為了一個可以被思考的對象,這是閱讀與思考的特色之一。
然而,必須注意的是獄所中的閱讀往往是被鑲嵌在一個更特別的脈絡下,收容人是在不自由的結構中尋求自我認識與實現(主體自由),作為一種監視機構的獄所對於閱讀會產生何種影響仍有待討論。我們可以從Alan Smith的例子中找到蛛絲馬跡。在進行了14年的讀書會後,Alan Smith選擇終止讀書會,因為他開始漠視受刑人所說的種種自身的想法或是經驗。
或許有些人會以Alan Smith的例子說,「你看,教了14年之後,他還是不得不退出在監所教導犯人唸書與思考的活動,這表示這個方式沒有太多意義或功用。」然而,這可能是個錯誤的解釋,因為Alan Smith對於受刑人發言內容的漠視不是來自於閱讀,而是透過「閱讀」發現到 (或觀察到) 「自己」對待他人的反應是如此的需要作修正,基於自我責任的要求,而調整與改變未來的行動 (或選擇) ,這是Alan Smith的例子可以給我們的一個深層啓發。閱讀可以讓一個人重新觀照自己,也關照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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