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的話:
想不到優生學對於群體的迫害並沒有在這個世界終結,反而延續著。監獄收容人常被社會當成不被需要的人,甚至被當成人渣,他們不配享有太多社會資源,因此即便他們想要繁衍後代,都可能被視為不被允許,因為他們的後代也將會成為不被需要的人。國家常以照顧之名,或說「為你好」等名義,來對個人的決定產生干預,所以這一則新聞中可以看到加州監獄對於女收容人的干預與剝奪,以及在為了財政收支的名義下,來侵害收容人的權利。也因此在社會給予的資源越來越少的情況下,收容人遭到社會所排除,收容人可能只好再度鋌而走險,悲劇持續下去。
加州監獄特約醫生未經核准,即對女受刑人進行結紮手術
翻譯:廖苡儂(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
在調查報告中發現,與加州矯正與康復局(CDRC,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具有合約關係的特約醫生,在2006年至2010年間,未經州政府的核准即對將近150名的女受刑人,進行結紮手術。
根據州政府的調查及探訪,在上述的五年間,至少有148名女受刑人違反監獄規定進行輸卵管結紮手術。若將時間回溯到1990年代,受到結紮手術的人數,或許將再增加100人。
在加州政府的受刑人醫療服務契約資料庫中顯示,1997年至2010年間,加州政府總共支付了147,460美元給特約醫生,作為進行女受刑人的結紮手術的費用。
這些女受刑人,均是懷孕且被安置在加州科羅納的女子監獄或是加州喬奇拉山谷州立女子監獄(現已成為男子監獄)時,被要求進行結紮手術。
而她們的聲援者堅稱,強迫女受刑人進行手術的醫護人員,在未來十分有可能再回到監獄中服務。
Crystal Nguyen在2007年曾時在加州喬奇拉山谷州立女子監獄服刑並且在獄中的醫護室工作,她表示在服刑期間曾多次聽聞醫護人員要求刑期較長的受刑人,進行結紮手術。她當時認為這一切並不對勁。難到這些醫護人員認為這些受刑人是動物嗎?是希望她們永遠不能夠繁衍下一代嗎?
另一位受刑人在2006年時,於喬奇拉山谷州立女子監獄服刑並且產下一子。她也表示當時機構中的婦產科醫生Dr.
James Heinrich,一再得對她施加壓力,迫使她同意進行結紮手術。
Christina Cordero因竊盜入獄服刑兩年,在服刑期間醫生得知她已有五名小孩後,就開始極力的說服她進行結紮手術,並且越接近服刑期滿的日期說服的頻率越頻繁,好似她要是不進行結紮手術就不是個好母親一般。在2008年時Christina Cordero已經服刑期滿,現在她十分後悔當時做出同意的決定。
這些指控呼應了近半世紀前,立法者在1979年正式禁止強迫精神病患者和窮人進行結紮,而這些行為在當時的加州幾乎是司空見慣。
在與CIR的會談中Dr. James Heinrich表示,有鑒於當時因剖腹產對婦女產生的高度健康風險,他反而是對貧窮的婦女提供了一項重要的服務。
另一方面心裡醫師Bay Area則否認他曾說服任何女受刑人進行結紮手術,並且對於當地的特約醫生針對此類手術收費感到驚訝。
Dr. James Heinrich進一步認為,以過去十年來看,與拯救那些被意外生下的孩子相較,147,460美元並非一筆大數目。
2005年至2008年間,喬奇拉山谷州立女子監獄的最高階醫療管理者Daun
Martin,將結紮手術作為協助女受刑人權能激發(empowerment)的重點之一,提供與獄外的女人相同的選擇權。Daun Martin係具有執照的心理學者,他進一步也表示,特別是吸毒或是無家可歸的婦女,會蓄意犯罪而回到監獄以獲得較好醫療品質。Martin認為雖然不應該批評那些利用監獄系統取得更好醫療環境的懷孕婦女,但這種情形不應該發生,而他試圖找尋方法將此情形的發生率降低。儘管Martin否認他允許結紮手術的進行,但根據醫療契約資料庫的資料,至少有60件的結紮手術是在Martin任期內所完成的。
在加州科羅納的女子監獄,Dr.
Jacqueline Long扮演著與Martin極為相似的角色。但他拒絕討論在他的任期中會有女受刑人,在未經政府授權允許的情況下進行結紮手術。不過加州科羅納的女子監獄的前任法規事務主管William Kelsey透露,在當時該項手術是否應進行在監獄的管理人員間有不同的意見。
在2005年底,一些監察部門的官員認為Dr. Jacqueline Long的醫療紀錄中,關於結紮手術的部分並非必要的醫療措施,而無法納入醫療保險契約中,並且質疑此手術是否應由州政府支付費用。Kelsey表示,那些官員們對於國家必須支付結紮手術的費用感到無法忍受。他們並不認為受刑人具有接受結紮手術並要求國家買單的權利,並且將他們的意見傳達出去。然而,隨著抱怨聲逐漸平息,結紮手術仍然被包括在國家所支付的醫療救護項目內。
聯邦與州法律禁止利用聯邦資金支付受刑人的結紮手術,這反應了政府欲避免受刑人因受到壓力而被迫使進行結紮手術的疑慮。加州政府係以州資金支付,但自從1994年以後,此項手術必須經由在沙加緬度的最高醫療主管進行個案判斷後核准,方可為之。
然而,Ricki Barnett博士表示,在健康醫療保險委員會負責核准結紮手術前,其實並沒有任何就結紮手術提出給付的申請。Ricki
Barnett博士在2008年時曾任職於醫療保險審查委員會,並且為接管加州監獄的公司追蹤關於加州監獄醫療的保險費用。
Barnett博士說:「當我們聽到輸卵管結紮手術時,感到有點不安、反胃。但原因並不在於共謀強迫的行為,而是人們從不設身處地的為那些女受刑人著想,考量這件事情對她們的未來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加州矯正部門的發言人Jeffrey
Callison表示,該部門已經沒有辦法再取得那些女受刑人的醫療病例,因此沒有辦法對此事進行評論。關於女受刑人的醫療保險及病歷,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的資料,目前均在接管部門的掌管之中。
該接管部門自2006年起監管了加州所有的33個州立監獄。因當時北加州地方法院的法官Thelton Henderson認為,地方醫療系統的不完善已違反憲法上禁止殘酷極不尋常處罰的精神。
根據紀錄,該接管部門亦有察覺到結紮手術的案例在監獄中正在發生。
在2008年9月,受刑人權利組織收到該接管部門主席Tim Rougeux對於懷孕受刑人在獄中進行結紮手術事件的回函。在信中,Rougeux承認有兩座監獄對女受刑人提供結紮手術的服務。
但這一切始終沒有改變,一直到2010年,奧克蘭地方組織對州政府的司法部門
提出一份公開的紀錄表示請求及抗議。Sen. Carol
Liu, D-Glendale是該部門的主席,該部門是在刑事犯罪中針對婦女及孩童的專責委員會。
由於Carol Liu的幫助,該接管部門中關於醫療照護的最高層級主管,要求Barnett介入調查此事。在分析相關的醫療紀錄後,2010年時Barnett與女子監獄的官員們及其鄰近特約醫院中的醫療健康專業人士會晤。在該次會面中,Barnett告訴他們必須要停止對女受刑人進結紮手術。但令Barnett吃驚的是,16年持續下來的輸卵管結紮手術要被禁止,對於監獄中的醫療衛生管理人員、醫生、護士而言似乎是一件新聞。沒有一位醫生知道對女受刑人進行輸卵管結紮手術是需要核准的,並且認為此項手術的進行是一件完全合理的事情。
危險的因子
作為喬奇拉山谷州立女子監獄的最高階醫療管理者,Martin表示她與她的部屬們在五年前即發現結紮手術已被禁止。有人曾經對於一位至少有六名小孩的女受刑人受到結紮手術表示不滿,這促使Martin對監獄醫療的相關規定進行研究。
在確認該項禁令存在之後,Martin表示她與Heinrich開始在這其中找尋方法和出路,他們堅信那項禁令對受刑人是不公平的。Martin並說到,她敢肯定Heinrich曾經帶來幾個問題與她討論。像是Mary Smith的醫療緊急狀況。Heinrich在當時說道:「我們應該有輸卵管結紮手術吧?她已經有六個孩子了。」Martin回答:「如果我們在醫療紀錄上記載為緊急醫療狀況,或許可以做到。」
Heinrich則表示,他只提供懷孕的婦女輸卵管結紮手術,並且該婦女必須至少有三次剖腹產的紀錄。這是因為再次的懷孕,可能會使得這些婦女子宮內的傷疤被撕裂,造成大量出血,進而導致死亡。他認為這是該懷孕的女受刑人所應該注意的健康問題,我們必須要告訴她這項風險,讓她自己做決定。
然而,已服刑期滿的受刑人卻有不同的說法。
Michelle Anderson於2006年12月在喬奇拉山谷州立女子監獄產下一子。她表示當時她不斷的被說服進行結紮手術,但她僅有一次剖腹產的經驗且並未被告知任何有關再次懷孕之風險。當時她拒絕進行結紮手術。
Nikki Montano在2008年時因竊盜、偽造文書及收受贓物罪進入喬奇拉山谷州立女子監獄服刑,當時她懷有身孕準備迎接她的第八名小孩,並且同時與毒癮對抗。她表示她僅有一次剖腹產的經驗,但當時不論是Heinrich或是其他相關的醫護人員,都沒有對她說明她為何需要進行結紮手術。
雖然Montano只有一次剖腹產的經歷,但她當時迫切想要進行手術,且她至今仍認為結紮手術對他往後的人生是具有正面的影響。她認為她在監獄裡得到一個最好的醫生,因為他從來不跟你告知任何事。
舊金山醫院的婦產科醫生同時也在UC San
Francisco任教的 Carolyn Sufrin認為,對於僅有過一次剖腹產經驗的婦女,進行結紮手術並非尋常的做法。雖然多次的剖腹產經驗,會提高在懷孕時產生併發症的機率,但通常會傾向以植入子宮內避孕器或是其他可回復的節育手段進行,而非直接進行結紮手術。
此外,Sufrin也表示每個剖腹產的個案均不盡相同,也曾有過多次剖腹產經驗者,懷孕未發生任何問題及風險。
優生學的歷史
不可否認的是,給付結紮手術的數額確實僅占整個受刑人醫療保險給付額的一小部分。根據監獄監管者所提供的數據及報告指出,從2000年至2010年共有2423名婦女在加州監獄中生產,州政府在此約花費270萬美元。其中只有小於十分之一的婦女同時進行結紮手術。
但是數據並不能代表一切,加州仍然有著不光彩的過去。加州與其他31個州過去在強制節育法的施行下,要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罪犯進行節育,以避免此類族群傳播他們的基因。
而它被稱之為優生學。
在1909到1964年間,加州約有2萬名男女被剝奪了生育能力,使加州在當時成為全美節育成果最為突出的州。有歷史學家表示,在1930年代德國納粹曾經向加州的優生學專家尋求建議。
在2003年,加州州參議院舉行了兩次聽證會,經由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的證詞,揭露了這段歷史。對此,當時的檢察總長Bill Lockyer和州長Gray Davis發表了正式的道歉。
Davis州長在他的道歉聲明中提到,對於優生學理論感到十分的痛心,認為這是加州歷史上令人悲傷且遺憾的過去,並且在未來必須避免歷史再次的重演。
而監獄主管機關的對於此事的態度就是在聽證會中缺席。當時矯正部門的主管Edward Alameida Jr.告知州參議院,監獄系統中並沒有關於結紮手術的的紀錄。
2003年6月時Alameida在他的信中寫道,雖然這是州歷史上黑暗的一頁,但矯正部門在此事中並非扮演著重要的腳色。因此,矯正部門並沒有辦法在聽證會中提供具實質的資訊,並且他也不認為矯正部門的參與能夠對於整個聽證會帶來任何正面的幫助。
然而,密西根大學教授Alexandra
Minna Stern,是持續關注加州節育情形的著名學者。她對於那段時期所遲未解答的監獄內部活動情形進行引證。Stern在聽證會作證時提到,根據大學內與她私人的資料及證據,在1941年以前,聖昆汀州立監獄有600起的結紮手術並沒有記錄在官方資料中。
Stern還向委員會表示,加州進行結紮者認為結紮是一件人性化且能夠節省開銷的事情。此外,根據Stern陳述的文本,理解加州興起優生學理論的關鍵,在於加州利用限制福利和救濟以達到節省開銷的目的。而倡導進行結紮與如此的時空背景顯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尋求病人的同意
藉由訴訟、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公眾對於紐約州及阿拉巴馬州濫用優生學理論及相類節育措施的憤怒,催生了在1970年代對於醫生必須向病患充分告知的全新要求。
在此之後,強迫任何人進行結紮或是向正在分娩或生產的婦女徵求結紮手術的同意,均屬違法行為。
然而,Kimberly Jeffrey表示在2010年時,因違反假釋的規定而在山谷州立女子監獄服刑。當她因進行剖腹產手術而被麻醉及反綁於手術台上時,被醫生強迫同意進行結紮手術。當時她嚇壞了,但仍堅持拒絕。
Jeffrey回憶當時醫生對她說:「所以我們要進行輸卵管結紮手術,對嗎?」而她回答:「什麼輸卵管結紮手術?我不要進行任何手術,我只想要我的孩子。」當時的Jeffrey陷入了完全的恐慌當中。
Jeffrey提供了她個人監獄及醫院的官方資料副本給CIR。該項資料顯示2009年12月,Jeffrey在Heinrich的診間進行產前檢查時,已拒絕進行輸卵管結紮手術。在Jeffrey進行剖腹產手術後一個月的醫療紀錄指出,當她轉診到馬德拉社區醫院後,她再次拒絕了輸卵管結紮手術。
Jeffrey進一步表示,不論在何時均沒有人向她解釋進行結紮手術的理由。
目前Jeffrey與她三歲的兒子Noel住在舊金山,這段經歷仍然困擾著她。她向民間組織及沙加緬度的立法者,遊說改善女子監獄中受刑人的處境。Jeffrey最近完成ACT的大學入學測驗,希望未來能夠取得舊金山大學的學位。
Jeffrey說:「受到非人道的對待,讓我陷入絕望之中。」並且強調:「州立女子監獄的官員才是真正的重刑犯,他們一再的剝奪我的權利及踐踏我的尊嚴。」
賓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及研究節育的專家Dorothy
Roberts博士表示,法院已經認定在生產或分娩的過程中,徵詢結紮手術的同意應該被視為係具有強制性的徵詢。這是基於生產或分娩中的疼痛及會減弱婦女做決定的能力。
Roberts表示若是此種情形發生在聯邦的監獄中,將被認為是一違法的行為。在特定的情況下所做出的同意,並不能被視為是已完成充分說明後所為之同意。而這些特定的情況,應包括生產或是分娩的過程中所做出的同意。沒有任何一名婦女應該在手術台上做出同意。
Heinrich認為這些問題之所以會產生,是來自於他分配醫療保險資源不平均,並且他懷疑那些婦女的動機。Heinrich堅持他十分努力的工作希望能夠提供高品質的醫療環境予受刑人,而數百名心懷感激的受刑人能夠擔保此事的真實。
Heinrich進一步表示,那些受到結紮手術的受刑人均是同意並且希望手術的進行。若是在一、兩年後有人表示他是被強迫同意而進行手術,則那些全都是謊言,他們只是希望州政府給予施捨罷了。
Heinrich自己的猜測是,他們之所以這麼做並不是覺得自己受到委屈,反而是利用某種方式讓自己能夠續領州政府的失業救助金。
Barnett基於員工保密法案,拒絕透露Heinrich是否已經因為他的作為而受到監獄監管部門的調查。最初Barnett聲稱她相信Heinrich已經離開監獄系統了。然而,在Heinrich2011年退休後不久,旋即又成為監獄的特約醫生之一。
Barnett強調她只是希望能夠終止監獄中的結紮行為,並非調藉由查官員或是探訪受刑人發現弊端。
Barnett補充道:「Heinrich是否說了不適當的言論?我不敢確定。我們處理的過程是否足夠嚴苛以淘汰不適任的員工?我想我們有著許多公眾服務管道可供使用。那這些管道百分之一百有效嗎?這些方式是我們能夠想出的最佳策略嗎?不,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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