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

【短評】淺談監所暴力之發生

黃宗旻(台灣大學法律系博士後研究)
3月份有兩則與矯正機關相關的新聞報導,一則是桃園少年輔育院一名16歲收容人疑似遭到霸凌或不當管教而暴斃,全身傷痕累累,死因離奇;另一則是台北監獄一名年輕受刑人遭到同房獄友多次性侵,並遭到獄方不當移監及施用戒具,監察院於今年3月對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雲林監獄作出糾正案。這兩個事件其實只是監所內普遍存在的暴力問題的冰山一角,只是由於受害對象恰好是年輕且犯行輕微的收容人(前者是竊盜,後者是高中時與未滿16歲的女友發生性關係),故較能引起社會大眾的同情與關注而已。

針對收容人的暴力行為(不論是對其他收容人或是看守人員),刑罰學者曾提出多種不同的觀點嘗試加以解釋:例如「輸入模式」(importation model)是採用個體化的取徑,將暴力之發生歸因於個別收容人將其原有的、在外部社會當中的行為模式及暴力使用標準帶入監所內;「剝奪模式」(deprivation model)則認為暴力行為是監所本身的產物,由於監禁生活的壓抑、痛苦、匱乏,暴力遂成為收容人發洩情緒或奪取資源的管道;「管控模式」(administrative control model)則不再探求暴力的成因,而僅從技術性的角度,將暴力行為理解為是監所管理能力不足或組織營運不當的效果。其中,「管控模式」將個體或環境的問題均化約為技術的問題,似乎最接近我國目前矯正實務的想法,只是此種策略看似立竿見影,卻無法治本。就像是不從小心火燭、避免火災發生著手,僅以迅速撲滅為目標,不斷添購消防設施、加強火災通報,終究難免落得疲於奔命收拾不完。

一個人如何對待他人,是從其周遭學習來的,個體透過觀察、行為合理化(justification)及賞罰增強作用(reinforcement)等,習得自己的行為表現。環境對兒童或青少年的影響已是目前社會上普遍能夠接受的常識,在暴力當中成長的孩子,不論是身歷還是目睹暴力,都可能因而衍生出暴力行為(個體早年的被害經驗或暴露於暴力當中,可能引發其後續的反社會行為,學說上稱此種現象為「暴力的循環」(cycle of violence)),或產生如恐懼症、憂鬱症、重大創傷後壓力症等心理疾病。而人格發展是連續的過程,這樣的現象並不會只出現在孩子身上,成年人一樣會受到環境的刺激而調整、改變,那麼也就不難想像,像監獄那樣的環境,可能對生活其中的人(包含收容人與看守人員)帶來什麼樣的負面影響了。

監獄無法實現教化功能是理所當然的,用拘禁、剝奪、屈辱的方式對待收容人,卻期待他們在這樣的生活方式及互動經驗當中學會善待他人,無異於緣木求魚,習得一種只有強弱利害而無尊重可言的人際觀,反而是更加可能的。因此,監獄管理的目標只能退縮到以「不出事」為最高原則,即使權術的使用與囚情的緊繃往往又互為因果,如何保持微妙的平衡是一項艱難的任務,對看守人員來說也往往形成很大的心理壓力。其實,監所管理人員與收容人一樣,長期浸淫在與世隔離、階級森嚴、高壓、監控的環境當中,目睹、乃至參與收容人接受折磨的過程,時而也成為暴力攻擊的對象,那麼,就如在暴力中成長的孩子一樣,恐怕也難免衍生出暴力行為、或產生心靈創傷,只是這方面的研究比較少見就是了。

參考文獻:
1.     陳毓文,〈暴力環境與暴力少年:一個社會問題還是兩個?〉,發表於台灣社會問題研究學術研討會,中央研究院社會問題研究推動委員會主辦,19991229-31日,http://www.ios.sinica.edu.tw/ios/seminar/sp/socialq/chen_yi_wen.htm
2.     Richard C. McCorkle, Terance D. Miethe and Kriss A. Drass, The Roots of Prison Violence: A Test of the Deprivation, Management, and ''Not-So-Total'' Institution Models, 41(3) CRIME & DELINQUENCY 317-331 (1995).
3.     Matt DeLisi, Alan J. Drury, Anna E. Kosloski, Jonathan W. Caudill, Peter J. Conis, Craig A. Anderson, Michael G. Vaughn, and Kevin M. Beaver, The Cycle of Violence Behind Bars: Traumatization and Institutional Misconduct Among Juvenile Delinquents in Confinement, 8(2) YOUTH VIOLENCE AND JUVENILE JUSTICE 107-121 (201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