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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6補充—監所勞作金部份】:
現今監獄作業制度的設計其基本是處罰,處罰即是一種刑式羞辱, 由此管教人員的執行上就非正確的基本點出發. 這樣的制度與作業與現行監獄行刑法暨憲法是相悖. 蓋監獄制度的基本,是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 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固再犯率的檢討根本上不是亂世重典, 而是獄政弊病之改革. 從入監到出監的最後一刻基本上即是剝奪式處遇, 該設計上並無包含人權與基本尊嚴, 只有入監所過的人方知何謂羞辱! 收容人不花錢學才藝這少數有,來自宗教團體與民間組織的愛心, 其餘皆須自費或者是受刑人被充繳的作業基金支付. 而誠信沒有一位老百姓會為收容人願意習一技之長, 自力更生不再危害社會而難堪, 台灣人的寬容除了有智識更有其胸懷.
工作當然有辛苦,然而封閉空間內的作為非外界單純想像, 如若祇要犯錯就沒有機會, 就不能談尊嚴與人權想來我們不會有祖先. 相信許多父母是一再寬容教導,社會上才有這麼多不犯罪的人, 將你們身上所得帶給受刑人,於他們就非常溫暖, 而社會的祥和一直是我們所冀盼.再者我不認為考試做過弊的人, 以後的成績要90分才算及格,我更不認為遲到過的人, 老闆就能要他加班而不給予薪資! 一如張娟芬老師所說犯強制性交的人,我們就能強姦他嗎? 如此我們有什麼不同?我知道我說的不是大多數人願意接受的, 高興的是台灣的社會還是很可愛的能讓我老實說. 當大家願意將接納不同意見的寬容,一點點一滴滴分享給受刑人, 這個社會絕對很不同!在監獄內他們無時無刻要面對的是, 如何無風無浪平靜的到出監;所以他們沒說的,都是他們認真承擔, 他們沒說的,並非不痛,他們沒說的,是希望在未來.以上, 謝謝分享.
工作當然有辛苦,然而封閉空間內的作為非外界單純想像,
【巷仔內簡評】
沈信宏 林政佑(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