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以上的事情都在台北監獄愛三舍,五坪大的考核房 ~ 您所見不到的角落上演。諸多限制其實都是包裝在行政裁量權下的精神與肉體凌虐。這些狀況縱然可能都違反監獄行刑法第50條、第60條及第61條,但監獄有恃無恐。國軍禁閉室監視影像消失了80分鐘,而監獄方面耗費不貲設置的監視器影像,則對外宣稱只保存14天。如果哪一天,外界要入監調查,能看到什麼?實在令人懷疑。
監獄違規房種種,從飲食生活到違規懲罰,比起軍中是否有過之無不及?懇請各界在促成改革軍方不當管教時,也一併看到社會另一個人權暗角所發生的事情。
全文請見:
http://pnn.pts.org.tw/main/2013/07/29/%E9%BB%91%E6%A3%AE%E6%9E%97%E8%A3%A1%E7%9A%84%E9%BB%91%E6%A3%AE%E6%9E%97%EF%BD%9E%E5%8F%B0%E5%8C%97%E7%9B%A3%E7%8D%84%E9%81%95%E8%A6%8F%E6%88%BF%E5%AF%A6%E9%8C%84/
亦請看讀者王興中先生的迴響:
軍隊不能講人權嗎?
不論軍中禁閉或監獄違規房,問題都是同樣:我們的文化仍然做不到「把人當人看」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其實,問題的根源在我們每個人的身上。那反凌虐的三萬人裡面,有幾位能堅持不打自己的小孩?有幾位曾認真思考死刑的存廢?我們完全不懂如何在「尊重個體」的前提下來思考「教育」這個問題。大部分的父母和老師,都被困在「不打不罵就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文化之中。軍中「管教」和監獄「教化」本質都是教育。但我們大多數人都出身於制式的學校和家庭教育,遇到問題就是先否定受教者的獨立人格,再進行單向的灌輸,若仍不受教,肉體的徵罰就是「為了你好」的「不得已」手段。最近有人找出歐美國家軍隊的禁閉室紀錄片,證明我們這種軍隊制度不是唯一的選擇。為什麼美國的軍人關禁閉那麼「爽」,美軍的戰力還那麼強呢?而我們的軍隊「軍紀似鐵」的結果是什麼呢?把每個士兵的人格摧毀,要求盲目服從,這樣的軍隊才能作戰嗎?其實這樣的軍隊肯定是很弱的,因為士兵失去榮譽感,更缺乏獨立思考能力,我們軍中所謂的訓練,只是把美軍的老舊操典拿來生吞活剥,加上毫不科學的體能操練,最後官兵除了打混摸魚,弄虛作假之外,根本不知如何打仗。別再說什麼「軍人沒有自由」「軍中不能講人權」的謬論了,人權立國的台灣,必須學習人權建軍。沒有人權的軍隊,不如沒有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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